晚报讯 (记者刘琳 通讯员石源 罗宗雷)曾经同居的女友和自己提出分手,气愤之余男子纵火将女友家的房子点火报复。昨日,记者从淄川警方获悉,涉嫌纵火的男子已被刑拘。2010年3月1日晚19时许,城南派出所报警电话响了:现住淄川区城南镇某村的42岁妇女王某家着火了,城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,经过现场勘察和调查访问,迅速确定了放火嫌疑人李某(男、45岁)。经过询问,李某对其故意放火烧坏王某租住房子的行为供认不讳。
据该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:其与受害人王某早在两年前一块工作时就认识了,后来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,这期间李某对王某付出了金钱和感情。2010年的春节过后,王某突然提出和李某分手。丧失理智的李某,为泄私愤,就想着把王某租住的房屋烧掉,然后让房东找租房人王某索要赔偿,达到其报复王某的目的。于是3月1日李某乘醉爬墙进入王某家中,将王某租住的房屋点燃后离开现场。